- 浙江选调生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
2024年浙江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准考证打印入口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上午9:00—11月12日上午9:00,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在个人报名网页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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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笔试。2023年11月12日上午9:00—12:00,在所设考区同步开展笔试。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1个科目,考试时间180分钟,满分150分。笔试不设最低开考比例,不核减选调计划。考生参考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并严格落实准考证明确的有关事项。
笔试阅卷评分后,区分省市机关、县乡机关2个层级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省级机关按1:5比例、市级以下机关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考生入围面试和面试阶段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并列时优先确定拟选调人选的依据,不带入面试环节,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2023年12月4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5.面试。2023年12月16日上午8:30,在省直选调单位、各市政府所在地同步开展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面试未达到合格分的考生,不进入选调后续环节。
面试前,选调单位对入围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民警察选调职位的,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试。明确要求专业测试的,在面试阶段由选调单位组织开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需提交资料及有关注意事项,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面试开始48小时前向选调单位书面提出,由此产生的缺额,相关选调职位视情依次递补。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不递补。
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组织形式,将以手机短信方式另行通知,请保持手机号码通信畅通。
6.初定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首轮排名,二轮双选”的方式确定拟选调人选。
首轮排名:在面试合格分以上,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选调职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确定为拟选调人选;选调单位也可根据编制空缺、人才需求等情况,一并确定为拟选调人选。
二轮双选:通过“依次增补”和“双向洽谈”方式,再进行择优选调。“依次增补”:常规选调的省级机关和杭州、宁波、衢州、舟山、丽水5市市级机关,以及定向紧缺专业选调的省市机关和山区海岛县,可根据编制空缺、人才需求等情况,在报考同一选调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但未被首轮排名确定为拟选调人选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增补确定拟选调人选。“双向洽谈”:报考省市机关选调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但未被首轮排名或依次增补确定为拟选调人选的考生,可参加以下2类双向洽谈。①市级机关双向洽谈: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参加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9市市级机关的双向洽谈,但不得参加原报考市的双向洽谈。②“市选县用”:各市委组织部通过双向洽谈为下辖县(市、区)选调优秀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参加任意一市“市选县用”双向洽谈。A.山区海岛县“市选县用”选调生,纳入市级选调生管理,享受山区海岛县新录用选调生一次性补贴,2年基层锻炼结束后到县级机关任职;在县级机关任职满3年后,根据选调生实际表现和本人意愿,可以继续在县乡机关任职,也可以调到市级机关任职。B.山区海岛县以外的其他县(市、区)“市选县用”选调生,按县直机关选调生培养管理。
符合条件的考生只能填报1个双向洽谈志愿。2023年12月16日,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双向洽谈,各市委组织部具体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经“双向洽谈”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后,原报考职位不再将其列为递补人选。报考县乡机关常规选调职位的考生,不参加“二轮双选”;报考山区海岛县定向紧缺专业选调职位的考生,仅参加本选调职位的“依次增补”。